2007/1/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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勇敢提出離婚訴訟 台中婦女脫離家暴痛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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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二十五日電)飽受家庭暴力的婦女不要只是暗自啜泣,台中一名 |
| 飽受丈夫身心虐待的婦女,勇敢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,迫使丈夫低頭答應,還需支付兒女撫 |
| 養費直到成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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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設籍在台中縣的黃姓女子,嫁給陳姓丈夫後生下三女一男,可是陳姓丈夫婚後不再疼愛妻子 |
| ,反而經常暴力相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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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另外,丈夫還會故意在她面前,透過網路與大陸女網友談情說愛,甚至稱呼妻子為前妻,讓 |
| 黃姓女子精神受到嚴重傷害,進而罹患重度憂鬱症。 |
| 所幸這名飽受虐待的婦女勇敢站起來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離婚訴訟,陳姓丈夫在法庭上的供 |
| 詞雖然避重就輕,但仍獲法官判決,同意妻子的離婚請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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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至於四名未成年子女部分,則由妻子獲得監護權,但夫妻兩人提出的撫養費用數額差異甚多 |
| ,丈夫只想每個月支付每名子女新台幣五千元。台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判決時,審酌陳姓男 |
| 子的負擔能力與生活基本需求,判決這名父親需支付每名子女每個月八千元撫養費,直到子 |
| 女成年。這項判決讓他人財兩失。 |